总则
- 📜 所有发布内容须符合《自然资源部地质资料公开办法》
- 🌐 涉外地质项目资料需经脱密审查(国标GB/T 9649.9)
- ⚖️ 发布即视为承诺不侵犯他人地质成果知识产权
禁止发布内容
依据《保守国家秘密法》第三十七条:
- 🚫 1:5万以上比例尺未解密地质图件
- 🚫 涉及国防工程的岩土勘察数据
- 🚫 国家规划矿区最新勘探成果
- 🚫 放射性矿产详细地质特征
地质数据技术要求
- 🗺️ 坐标系处理:高斯坐标需偏移≥500米(参考DZ/T 0304-2017)
- 📏 精度标注:物探数据应注明仪器型号及误差范围
- 📅 时效声明:水文地质资料超过5年需标注"历史数据"
矿产信息规范
根据《矿产资源法》第二十四条规定:
- ⛏️ 矿体产状数据需模糊处理(倾向±10°,倾角±5°)
- 💎 贵金属矿产品位值允许区间值(如Au 1.5-3.0g/t)
- 📊 资源量数据应转换为"推断级别"表述
灾害预警发布
- ⚠️ 地质灾害预测需注明数据来源及计算方法
- 📉 斜坡稳定性分析需配套现场照片佐证
- 🔔 预警信息必须包含避险建议和专业机构联系方式
版权声明规范
- ©️ 原创地质图件须添加水印"DZW原创+日期"
- 🔗 引用区域地质资料需标注原始图幅号(如H-49-12)
- 📑 转载工程地质报告需保留原始责任表页
野外工作安全守则
- ⛑️ 工作日记需隐去具体坐标(可用相对位置描述)
- 📸 涉密矿区照片需模糊处理背景地貌特征
- 🚷 禁止发布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危险操作演示
审核与问责
- ⏱️ 专业地质内容实行"双审制"(24小时内完成)
- 🔍 GIS系统自动校验坐标脱密合规性
- ⚖️ 三次违规将启动省级地质学会联合审查机制
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|根据《地质资料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八条修订
联系方式:xcbtmw#163.com(#替换为@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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